烟台交警夜查滥用远光灯,80余人受罚
晚上驾车上路,最怕对面的车辆开远光灯,而乱开远光灯的现象并不少见,这也让不少司机大呼“伤不起”。一些市民还把市区滥用远光灯拍成视频“晒”到网上,呼吁有关部门尽快严厉查处这类不文明交通行为。
烟台公安微信平台曾多次
呼吁司机朋友谨慎使用远光灯,
有统计数据显示,
发生在夜间的交通事故中,
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占 30% — 40% 。
2017年12月29日晚上7点,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动7个行动小组,在东西两城区4个路口夜查滥用远光灯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面对行驶的车流,执勤民警不断识别出使用远光灯的车辆,并示意停车接受检查。
一辆黑色轿车从远处驶来,其车灯和别的车辆相比有很大不同,在距路口100米远时,该车刺眼的灯光就射到近前,民警很快分辨出该车违法使用了远光灯,并示意靠边停车。民警告知司机,其未按照规定在市区道路随意使用远光灯,该司机立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并接受了处罚。
在实验路实验小学路口,执法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。
执勤民警介绍说,一般在照明良好的城市大街上,开着远光灯会对别的司机造成炫目或瞬间失明,使对面驾车的司机产生视觉错误,容易引发交通事故。还有部分驾驶员是因为自己的大灯装备好,所以故意开远光灯炫耀。
当晚,执勤交警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80余起,并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。
开车的人都知道“远光族”有多可怕,不仅害了自己,还害了别人。曾有人实验得出结论:车主夜间开远光灯,如果遇到前方有人的情况,抵近至3米左右才能看见人。那个时候再刹车还来得及吗?
根据规定,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,机动车遇到相对方向来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:夜间会车应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,在窄路、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。同时,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,不能使用远光灯。
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会被罚款100元并记1分
大家都get到使用远光灯的真谛了吗?
小编感觉除非在黑灯瞎火的地方,否则坚决不开啊!
来源:龙口公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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